大学期间,她一直是我心目中的所爱,但由于她对我并不感冒,所以一直到大学毕业,我们的恋爱并未成功。还是大学毕业后,她被省委组织部派往家乡的一个乡镇工作,我考上了研究生之后,她才给我写来了和好的信。当时,同学们的观念仍然是城市好,谁愿意到农村工作呢?所以,从她的来信中,我也感觉到了她的艰辛,我给她回了一封“打算从头再来”的信,抱着“救她出水火”的目标,为了第一次的爱,我趁着一个暑假,从几百里的城市买了一束玫瑰花给她,当时,北方的鲜花不像现在深圳这么流行,买束花也不是那么容易,价钱虽不贵,但“千里送鹅毛,礼轻仁义重”啊,我坐车几个小时,来到了她工作的镇政府,要知道,当她接到鲜花的那一刻,她是多么地激动啊。她的眼里闪着泪花,但由于当时在场的人太多,她不好意思过分流露感情,只给了我一个感激的目光而已。从这次送花起,我对她的爱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,此后,我读研究生的三年里,我们一直鸿雁传书,直到我毕业和她结婚。